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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西公司关于零星修缮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217次    【字体:

一、项目名称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零星修缮业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形式

招标内容: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零星修缮业务。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说明

(一)投标条件

所有投标方需满足以下条件,并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方需求;

2.投标方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事人。

4.投标方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二)投标要求

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需遵循以下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其他保证金形式不接受。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开户名称: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安支行

银行帐号:428658383219

财务电话:0598-3829986

3.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3 161730 分前

4.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至上述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电话通知招标人查收。联系人:赵斯瀚,联系电话:15880912977

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按照招投标法保证金返还相关条款约定,结合我公司财务管理流程等综合因素,保证金退款流程申请成功退款到账时间为:未中标单位自定标之日起约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知悉。

7.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至上述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电话通知招标人查收。联系人:赵斯瀚,联系电话:15880912977

二、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取消该投标方的中标资格。

(三)报价

1.投标方要按投标包次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投标方承诺所报价格真实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编写请参照附件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方应提交《投标书》(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或《法人代表证明书》(附件三)、报价单(附件四);

3.投标方应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如该项目的实施需要特殊准入证照的,投标方应一并提供该原件。

注:投标方投标时必须携带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需另外单独携带一份,以备验证)。如果是法人代表参加投标,要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废标。

(五)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按统一格式填写,不得擅自删减内容。

2.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司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文件一式3份。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或者投标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含报价单)由投标方密封后在封口处黏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于 2023317930分至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参与开标。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方的书面答复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开标时间、地点:2023317930分 ,二号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质审验: 2023317920分 ,在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南门,符合资质方可进入公司投标,请戴好口罩。

投标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号会议室。

电话:赵斯瀚  15880912977

五、评标

(一)最终定价原则上须低于基础目标价。

(二)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合同有效期为:招标方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起。

六、合同签订

(一)招标方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方,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发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以招标方与中标方最终签署的合同版本为准。

(三)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和双方共同谈判所达成的协议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方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方将从中标候选单位中重新确定中标方,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废标及终止招标

(一)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方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方有索赔的权利,投标方应予以赔偿。

1.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文件未按附件一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

3.投标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4.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方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5.投标方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方;

6.投标方串通投标;

7.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方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方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方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方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八、投标附件目录

附件一、投标书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人代表证明书

附件四、报价单

九、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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