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检测仪器委外检定校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形式
项目名称:检测仪器委外检定校准服务
采购形式编号:CGZXCX-202607-5500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质量要求
1.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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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数量 |
供货方式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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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 |
805 |
交钥匙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本次项目招标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两条检测线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服务和常规计量器具的校准服务。其中,检定服务19项,校准服务786项,合计805项。
本次项目招标各单位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证书交接后,前期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运费等内容、其他专业配合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特别是包含检测线相关设备检定/校准时,如需设备厂家协助的,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严格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执行,达到招标人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质量要求
2.1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最新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本工程项目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2投标技术参数和总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执行。
2.3设备交货要求直接发货至合同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相应授权项目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通过CNAS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7.投标人应能开展/检定校准的项目应至少包含几何量、热学、力学、电学、理化、机动车等领域,可开展校准的计量项目不得少于300项。
8.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9.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同行业及类似企业年度检定/校准业务的合同首页、协议书首页,并盖公章;
10.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11.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2.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对于自身具备检定/校准能力的项目,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对于自身不具备检定/校准能力的项目,投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开展检定/校准。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4.投标文件一正贰副共计三份并附U盘电子版。
15.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投标人应具备较先进、精密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设备应附带有定期溯源证书,中标后可供现场人员查看;具备设备更新的能力,可以为招标人所涉及行业领域的测量仪器及测试设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投标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具备针对新出现的高尖端设备进行研究分析并策划实施校准、比对方案的能力。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下午17:30前,按照1-8顺序及所列项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要求每一页原文件扫描在一页上,禁止两页或多页合并扫描在一页,扫描文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影响报名的审核,扫描文件格式为pdf格式,禁止采用压缩文件格式或图片格式,所有扫描文件都集成到1个pdf文档并设置目录)发送至邮箱hxzlb@sinotruk.com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查收(王阳进;联系方式:18065859880),邮件名格式为:XXX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XX项目报名资料。
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人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
3.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
4.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CNAS认证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
6.经审计的三年财务报表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7.企业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截图+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
8.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以最终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为准,审查通过的将会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重汽集团官方网站、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官方网址自行下载。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阳进
联系电话: 18065859880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